最高补贴1.5%!南京江北新区、栖霞区出台购房补贴细则

来源:李郭同舟网(www.thekarlz.com)时间:2024-01-10 19:24:49作者:李郭同舟网

  交汇点讯 9月9日,最高则南京江北新区、补贴栖霞区出台购房补贴细则!南京这是江北9月7日南京市发布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南京最新举措》后,各区结合实际,新区明确购房政策实施细则。栖霞区出此前,台购贴细江宁区、房补雨花台区已发布购房补贴细则。最高则

  江北新区:

最高补贴1.5%!南京江北新区、栖霞区出台购房补贴细则

  补助范围为: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补贴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证书后,南京可申请购房补助。江北

最高补贴1.5%!南京江北新区、栖霞区出台购房补贴细则

  补助标准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区,给予合同备案总价1%补助。栖霞区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江北新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台购贴细,再给予合同备案总价0.5%补助。

最高补贴1.5%!南京江北新区、栖霞区出台购房补贴细则

  申报流程为:补助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购房业主可以前往江北新区市民中心(滨江大道292号)窗口申请领取《江北新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等)。申请表一式三份,新区财政局、建设与交通局、业主本人各执一份。

  栖霞区:

  补助范围为:栖霞区龙潭街道、栖霞街道。

  补助标准为:2023 年 8 月 1 日 -12 月 31 日期间,在上述补助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款的 1% 给予购房补助。2023 年 8 月 1 日 -12 月 31 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上述补助范围内购买 90 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房的,按照购房款的 1.5% 给予购房补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经备案的网签合同为认定标准,出售自有住房以经备案的网签合同和完税凭证为认定标准,购房款以开发企业出具的税务发票为计算标准。

  申报流程为:补助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以前往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文苑路 118 号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3843 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100 号 308 室)申请领取《栖霞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申请表》,或搜索 "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微信公众号下载《栖霞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申请表一式叁份,行政区由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局和购房人各执一份,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由经开区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和购房人各执一份。

社会热点排行

友情链接
7949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