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

来源:李郭同舟网(www.thekarlz.com)时间:2024-01-10 19:24:09作者:李郭同舟网

东南网10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福建服务为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最美者选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养老服务工作者的养老良好氛围,根据《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要求,工作日前,树宣省委宣传部、传活省民政厅决定开展“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福建服务

开展时间是开展从2023年10月至12月,本次选树宣传的最美者选“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共20人,分养老护理员、养老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者、工作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含志愿者)三个类别。树宣其中:养老护理员10人、传活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者5人、福建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含志愿者)5人。养老护理员须是养老服务机构的一线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者须是养老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含志愿者)须是民政服务机构、社工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兼职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或从事养老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福建开展“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

推荐要满足如下条件:

福建开展“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

(一)养老护理员。热爱养老护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风范。热心服务老年人,主动、热情为老人提供优质、满意、安全的护理服务,深受同事、老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事迹感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事养老护理员一线工作满5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工作。熟知并严格遵守服务规章和工作流程,年内无有效投诉记录,无责任事故发生。在市级及以上的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佳绩者优先推荐。

福建开展“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

(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者。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风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所在养老服务机构2年内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服务纠纷,无重大舆情、无老年人有效投诉事件。所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结合老人实际需求和自身功能定位,在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情绪疏导、社会互动等方面提供创造性服务,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丰富的养老管理运营与服务经验,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老人及家属满意率高,在养老服务行业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含志愿者)。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需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在我省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年限达5年及以上。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老年人解决问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较大贡献,产生较好社会影响。养老服务志愿者须思想品德好,崇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关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参加爱老助老敬老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帮助留守、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人,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事迹感人。

据介绍,活动评选步骤分为:报名推荐阶段(10月中旬)、初评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专家评审及网络投票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结果公示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事迹宣传阶段(12月)。开展“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评选活动,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者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部署,规范有序开展选树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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